广东法院发布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

  新华社广州2月13日电(记者周颖)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3日发布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。案件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、制假售假、借疫情诈骗等犯罪。多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  截至2月12日,广东全省法院累计受理此类刑事案件20件,分别按简易程序、速裁程序,并以视频方式及时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典型案例之一,2020年2月5日,被告人李某某在家中聚众打麻将。韶关市仁化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,即出警到李某某家中处置,说明政府明令禁止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并劝离。李某某情绪激动,推搡、拉扯并用凳子砸击民警。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,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,对政府明令禁止的聚集行为置若罔闻,不听劝离,暴力袭警,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悔罪表现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。

  典型案例之二,自2020年1月26日开始,被告人韦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群众对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,在微信群内发布可低价订购KN95型号口罩的虚假信息,并用虚假的医疗器械企业营业执照和快递单号,先后骗得5名被害人款项共计12.25万元。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韦某在疫情防控期间,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,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悔罪表现,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。

  广东高院还公布了涉制假售假、抗拒疫情防控等其他刑事案件案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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